
新竹縣犁頭山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
一、重劃緣起
為改善農村整體社區生活環境,提高生活品質,吸引農村人口回流,呼應政府青年返鄉創業及均衡城鄉發展差距,本重劃區之土地所有權人乃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及「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之規定,透過重劃方式將各宗土地交換分合形成坵塊完整、面臨道路且適合建築之宗地,冀求透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手段,有效改善社區交通現況、提升農村居住環境、加強公共設施品質。
二、重劃範圍
本案申請重劃範圍坐落於新竹縣竹北市蓮華段及犁頭山下段土地,擬辦面積合計約7.0322公頃,其範圍四至如下:
東至:竹北市蓮華段662地號東側地界線。
西至:西臨縣道117(自強北路)為界。
南至:竹北市縣治三期區段徵收區北側,以十興五街為界。
北至:竹北市蓮華段647、647-2地號北側地界線及蓮華寺南側既有產業便道與丙種建築用地為界。


三、重劃工作進度
(一)開發計畫核定
本重劃區之開發計畫業經內政部105年5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508066642號函准予核定。
(二)重劃計畫書核定
本重劃區之重劃計畫書業經本府111年12月7日府地劃字第1110078299號函准予核定。
(三)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尚未辦理。
(四)抵費地處理
尚未辦理。
四、重劃效益
(一)規劃區內公園、綠地、社區中心、廣場兼停車場、滯洪池、污水處理廠、維生管線等必要性公共設施,加強農村社區基礎建設,提升現有農村聚落生活環境品質。
(二)本重劃區聚落分屬甲、丙種建築用地,產權複雜,藉重劃辦理地籍交換分合,使土地權屬單純化,減少土地經界糾紛。
(三)重新整理地籍,配置適宜公共設施,使每宗可供建築土地均面臨道路,促進土地經濟有效利用。
(四)配合政府農業政策,結合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與社區總體營造,改善社區環境及居家衛生,美化農村社區景象,形塑農村新風貌。
(五)建設區內公共設施,改善整體環境品質,提供較具生活品質之住宅用地,使區內具有住宅、休閒等機能之富麗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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