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落實居住正義及房地產價格飆漲和抑制囤房炒作房市,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去年3月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後7月開始實施,今年首度開徵,預計影響戶數約1.4萬戶,93.77%的戶數不受影響,將為市庫增加5154萬元的囤房稅收。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囤房稅的開徵不影響自住用房屋且不轉嫁房客,針對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稅率從1.5%調漲為2.4%,6戶以上稅率則從1.5%調漲為3.6%,依據資料顯示,竹市個人持有戶數最高是34戶。
新竹市是全國人口最年輕化的都市,因為科學園區,許多年輕人都有買屋、租屋的剛性需求。但是近年房地產價格飆漲,一般民眾難以負擔,為促使房價合理,加強房屋居住功能,將對持有竹市非自住用房屋者,按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期待能釋出更多房屋,解決民眾住的問題,實現居住正義。
新竹市府去年7月起實施囤房稅,今年5月會開徵,影響戶數約1.4萬戶,每戶約增加稅額3400元。但囤房稅不影響自住用及公益出租房屋,並明訂非屬囤房性質7類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戶數計算,包括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經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之勞工宿舍,BOT學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空置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起課3年內未出售者,專供停放車輛使用之未收費停車場房屋和出租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或依住宅法第19條規定興辦之社會住宅。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非自住房屋如符合非屬囤房性質,可不計入差別稅率戶數計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維護自身權益。